(2007年1月5日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委员会讨论通过)
一、宗旨和名称
谢希德(女,1921-2000)是我国著名的物理学家、杰出的教育家和国际知名的社会活动家。为纪念她对我国物理学、物理教育以及国际交流做出的突出贡献,鼓励投身于物理研究与物理教育的女物理工作者,中国物理学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设立谢希德物理奖。
二、奖励办法
谢希德物理奖每两年评选和颁发一次,一般每次评出获奖者一人。奖励为中国物理学研究和物理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女物理工作者。由中国物理学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。
三、组织
1. 中国物理学会负责确定谢希德物理奖奖励方针和办法;审定获奖人。
2. 中国物理学会成立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委员会, 评选委员会成员由中国物理学会聘请,每届任期为四年。评选委员会的任务是:
(1)负责组织和收集谢希德物理奖的推荐和申请;
(2)组织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议;
(3)在推荐意见和同行专家评议基础上,评出获奖人;
(4)填写评选意见,报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。
四、基金来源和管理办法
1. 中国物理学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募集基金,由中国物理学会负责管理。
2. 基金募集对象以国内外物理学有关部门、大专院校、研究单位和国内企事业单位为主,也接受物理学会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个人赞助。
3.谢希德物理奖基金用于支付奖金、评审等费用。
五、谢希德物理奖推荐和评选办法
1. 谢希德物理奖评选条件
(1) 对我国物理学研究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。
(2) 对我国物理教育、物理教育研究做出显著贡献。
(3) 为促进我国物理学界、物理教育界与国际交流合作发挥积极作用。
2.奖励申请须由满足下列条件的二人推荐方能受理,不接受本人或单位申请。
(1) 具有教授、研究员职称的物理学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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